发布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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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3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31号)文件要求以及《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通知》,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开展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审工作。经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现将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名单公示如下(详情参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联系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曾老师。联系邮箱:xzeng@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
2024年4月1日